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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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实验楼临时用电设计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内容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 日期: 2016-10-20 浏览次数:

黑龙江工程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办公室对黑龙江工程学院服务类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JJGC [2016]012

二、项目名称:基础实验楼临时用电设计服务

三、资金资金来源及构成:自筹

四、服务内容:临时用电设计

五、评审方法:比照最低评标价法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完成设计

地点:黑龙江工程学院

六、潜在供应商的报名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具备电力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不接受联合体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2016年10月20日起至2016年10月2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在黑龙江工程学院教学综合楼717室报名并免费领取,逾期不予受理。未满足资格要求和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谈判活动。

八、标前答疑勘察现场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为2016年10月25日下午14:00时,黑龙江工程学院教学综合楼717室,勘察现场地点为基础实验楼。

联系人: 康恒 联系电话:88028692

九、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2016年10月26日上午09:00分,在哈尔滨市红旗大街999号黑龙江工程学院教学综合楼739会议室组织采购,所有谈判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指定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谈判文件为无效文件。

十、投标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递交投标文件,经现场审核通过后接收,否则谈判文件将被拒收。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工程学院

采购机构:黑龙江工程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红旗大街999号

联 系 人: 康恒

联系电话:0451-88028692

黑龙江工程学院 2016-10-20

特别提示:经常有供应商因疏忽大意,递交的投标文件没有加盖公章或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而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在此提醒广大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应认真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不要因不应该出现的错误而导致废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