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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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黑龙江工程学院2013年度老生学费托收缴款通知

内容来源: 日期: 2013-08-07 浏览次数:

我校各位同学:

2013年度学费和宿费收缴即将开始,为避免各位同学交费时排队以及携带现金的不安全性,本校今年仍主要采取银行代扣的方式收缴学费和宿费。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此财务处做以下说明:

一、银行代扣方式

1、学生要在731以前将全部学费和宿费(仅存学费、不存宿费或其他原因引起的存款余额不足,银行将不能代扣)存到我校发的建行储蓄卡中。

2、广大学生需多存10元,避免余额不足等问题而不能代扣学费和宿费。

3、关于要求提前731内存款的说明:

(1)、银行周六、日不办理代扣业务;

(2)、为确保银行与财务处及时对账和我校资金的安全性;

(3)、保证在开学时将代收已成功同学的学费票据分发到各位同学手中。

黑龙江工程学院计财处

2013年7月